为严正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指导党员干部和公职职员切实认清酒驾醉驾严重危害,,克日,,乐清市纪委市监委转达2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范案例。。
1、温州海美鲜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员郑丽特酒驾问题。。2020年10月26日,,郑丽特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到乐清市区旭阳路双雁路至良港路段时爆发交通事故,,随后交警到现场处理。。经磨练,,郑丽特的血液乙醇含量为7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无邪车。。2020年10月27日,,郑丽特被公安机关??2020元,,暂扣无邪车驾驶证6个月。。2021年8月,,郑丽特受到党内忠言处分。。
2、乐清市虹桥食物公司党支部党员赵拉克醉驾问题。。2020年10月15日,,赵拉克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经乐清市旭阳路(双雁路至良港路)路段处的卡点时,,被执勤交警就地查获。。经磨练,,赵拉克的血液乙醇含量为11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无邪车。。2020年10月30日,,乐清市人民审查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议。。2021年9月,,赵拉克受到留党观察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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